6月18日上午,福鼎市人民法院在第二審判法庭對7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進行一審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戰(zhàn)某某、劉某某、徐某等9名被告拘役3個月至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此次集中宣判的毒品犯罪主要涉及毒品販賣。其中被告人邱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為所有被告人中的最高刑。2014年9月至同年11月間,被告人邱某在福鼎市桐山街道饒鼎豐某號隔壁其租住處及附近,六次將共計4.9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販賣給被告人蔡某,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700元。2014年11月18日,福鼎市公安局在被告人邱某租住處將其抓獲,并從其房間內(nèi)查扣19包共計15.9246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違反毒品監(jiān)管制度,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販賣,數(shù)量共計20.8246克,情節(jié)嚴重,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
據(jù)悉,福鼎法院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涉毒犯罪保持嚴打態(tài)勢。今年以來,截止到6月份法院已審結(jié)涉毒品案件42件,涉案人數(shù)45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8人,重刑率為17%,罪名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為主,犯罪人員以本地?zé)o業(yè)人員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