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游晨楓)為貪圖蠅頭小利,我市一男子多次偷盜工地電纜,銷贓獲利一萬多元。近日,市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鐘某鵬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2016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鐘某鵬連續(xù)4次前往沈海復(fù)線A3項目部及高速公路A4工地,盜走起重機、水泥振動棒、電焊機等配屬電纜線共計8根,獲利近9000元。在此期間,還到管陽鎮(zhèn)各工地盜竊機械電纜線,盜竊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8878元,并將盜得的電纜線通過切割、焚燒等方式剝離絕緣層后,將剩下的內(nèi)芯銅線向案外人金某予以銷贓,得款共計2112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鐘某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結(jié)合其犯罪前科和坦白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千萬不要做盜竊違法之事,不勞而獲只圖一時的爽快,必然要付出法律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