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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瑣事與他人爭執(zhí) 兩男子宵夜吃出禍

2017-09-13 11:46:31 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作者:游晨楓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福鼎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游晨楓)吃宵夜時因瑣事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致使他人受傷。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余某斌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陳某義拘役四個月。J3y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2016年8月,被告人余某斌、被害人胡某貴等人在福鼎市點頭鎮(zhèn)“某豬頭肉雞架店”包廂內(nèi)就餐,期間因瑣事與隔壁包廂的被告人陳某義、被害人張某旺等人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繼而在包廂外的過道中發(fā)生肢體沖突。在爭斗過程中,被告人余某斌持啤酒瓶砸傷被害人張某旺的臉部,被告人陳某義用拳頭打傷被害人胡某貴的鼻子。經(jīng)鑒定,被害人張某旺、胡某貴的損傷程度均屬輕傷二級。J3y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在炎熱的夏夜,和幾個好友喝著冰啤酒、吃著雞架豬頭肉,本是多么開心,誰知因一些瑣事與人爭執(zhí),一頓宵夜吃進了監(jiān)獄,大家遇事要冷靜,三思而后行!J3y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文章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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