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動,具有重大意義,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通俗地也可以叫做法律的法律,它是其它法律的依據(jù)。
一部好的憲法,并得到有效實施是一個國家法治程度重要標志。 新中國在1954年就頒布第一部憲法,雖然該部憲法也賦予公民很多權利自由,但在特殊的歷史環(huán)境下及動亂年代未能得到有效實施,是遺憾的。此次中央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動中,中央領導客觀認識到我國目前在憲法實施過程中存在著不足,這是難能可貴的。
對于憲法所賦予公民的自由、權利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作為公民一定要認識到自由、權利不是絕對的自由和權利,平等也是指在法律面前的平等,任何人都應當遵守法律。
隨著國家民主法治進程推進,我們相信憲法會得到更好更有效實施,公民的自由、權利會得到更好的保護。
□ 寧德市人大代表 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