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寧德9月10訊(本網(wǎng)記者邱麗娟 通訊員謝麗芳) 一人來寧德打工的陳某孝以600元的價格買到了原價為2780元的電動車,以為撿了個大“餡餅”,直到“稀里糊涂”被民警抓獲,才明白:出資購買盜竊之物也是犯罪行為。
9月6日,東僑刑偵大隊經(jīng)過摸排跟蹤,在寧德市東僑開發(fā)區(qū)某工地抓獲一名購買贓車的四川藉外來工陳某孝。
據(jù)陳某孝交待:因為宿舍和工地之間路途遙遠(yuǎn),他很想買輛電動車代步,但自己一人獨(dú)自來寧德打工,手頭上沒什么錢,買不起全新的電動車,只好以60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了一輛盜來的原價為2780元的電動車。法律意識缺失的他還以為交易公平、買賣合理,誰知車子還沒使用幾天竟“糊里糊涂”地被抓了。目前,陳某孝已被行政拘留,此案在進(jìn)一步辦理中。
??? 東僑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購買贓車也是犯罪行為,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識,不要貪小便宜做違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