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寧德11月14日訊(本網(wǎng)記者 陳婷 通訊員 薛景亮)近日,福安一名男子鄭某將偷來的一輛棗紅色電動車送給妻子吳某用,卻謊稱是朋友送給他的。不料吳某騎車上街時被車主撞著,結果鄭某因偷竊罪進了班房。
11月11日13時許,福安市公安局坂中派出所接到一群眾報警稱:在坂中某網(wǎng)吧附近發(fā)現(xiàn)一名婦女騎著自己幾天前被盜的電動車。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將該名婦女及電動車帶回所里進行調查,該婦女吳某稱,電動車是其丈夫鄭某的朋友送給他們的,其它情況其一概不知。隨后,民警將吳某的丈夫鄭某傳喚至派出所。
經查,原來11月3日16時許,鄭某在福安市秦溪洋工業(yè)園區(qū)某電子廠門口看到一輛棗紅色電動摩托車正在充電,且電源鎖的鑰匙在坐墊箱的孔上沒拔,電動車也沒有加鎖。他想妻子正缺一部電動摩托車騎,于是便順手牽羊將電動車偷走?;丶液?,鄭某騙妻子吳某說電動摩托車是一朋友送給他。犯罪嫌疑人鄭某對盜竊他人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