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晚報記者 趙小月 通訊員 劉春香) 因身體方面的原因,福安的林麗(化名)無法生育,為了實現(xiàn)自己當母親的愿望,她選擇花錢買子。然而,在尋得一名男嬰后,卻嫌其長相不佳欲轉(zhuǎn)手他人,她的這一行徑被人發(fā)現(xiàn)后,可憐的男嬰才得以解救。
林麗結(jié)婚多年,卻遲遲未得子,檢查發(fā)現(xiàn)不能身孕。為了體味當媽媽的幸福,她四處托人想找個男嬰。2008年12月22日上午,她在路上遇到此前曾承諾幫她找嬰兒的萬某,萬某告知其手上有個2個月大的男嬰,如果想要的話只要拿30000元即可。求子心切的林麗果斷表達了自己的意愿,并表示要先看看嬰兒。萬某將男嬰帶給林麗看,可這一瞧,林麗改變了初衷,因她覺得男嬰面貌不佳。
林麗自己不想要,又不愿放棄可以牟利的機會。當日,她便與另一朋友約定,幾人一起湊了30000元交給萬某,并將男嬰抱到福安城區(qū)張某家中,讓張某一邊照顧男嬰一邊尋找買家,從中賺取差價??上В驮谀袐氡唤拥綇埬臣耶斖?,就被人發(fā)現(xiàn)了,并報警。
眼見東窗事發(fā),林麗隨后潛逃他鄉(xiāng),直至2011年9月26日,她才向當?shù)毓簿滞栋缸允祝崭0彩蟹ㄔ阂怨召u兒童罪,判處林麗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