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林月珠)福鼎一男子因拐賣親生孩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家中還有三名未成年孩子由患病的妻子獨立撫養(yǎng)。5月19日,市法院家事少年庭組織全體干警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 司法助力護成長”活動,對被告人黃某拐賣兒童一案進行回訪。
2020年,被告人黃某因拐賣兒童被市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fā)現(xiàn)黃某家庭極度困難,妻子王某患有癲癇疾病,系智力肆級殘疾人,三名未成年人子女尚年幼,一家五口僅靠黃某一人打工收入。在回訪中,干警了解到黃某現(xiàn)有三名未成年人子女皆由其妻子王某獨立撫養(yǎng),黃某服刑后家中沒有任何收入,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經市法院與民政等部門的協(xié)調,王某一家被納入低保,三名兒童也已正常入學,目前王某一家生活平穩(wěn)。
據悉,市法院結合少年、家事審判工作實際,建立家事案件子女檔案登記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減輕因家庭原因對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良影響。制度落實過程中對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建檔造冊,針對十八周歲以上的孩子,不定期進行跟蹤回訪及談心,及時關注孩子的成長學習情況;針對十八周歲以下的孩子,則與監(jiān)護人保持聯(lián)系,必要時提供心理咨詢、法律服務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