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梧州訊(記者 吳凌平 通訊員 黃東榮)今年6月3日,違法行為人梁××、石××借助微博和地方論壇等網絡平臺,傳播岑溪市筋竹鎮(zhèn)出現人販子搶奪小孩甚至殺害小孩以利用其器官的謠言,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7月9日,藤縣籍女大學生陳×因在微博上編造散布武裝部隊向群眾開槍的謠言,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廣西新聞網
今年6月以來,梧州市持續(xù)開展打擊在互聯(lián)網上制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活動,在梧州網上公安局、梧州網安微博和轄區(qū)范圍內各大網站,宣傳文明上網知識和舉報電話,嚴懲利用互聯(lián)網制造傳播謠言、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營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huán)境。梧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統(tǒng)計表明,今年以來全市共依法處置網絡謠言或者炒作事件案件75起,及時處理謠言類有害信息536條,依法行政處罰制造謠言網民5人。
梧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有關負責人指出,公民在享受網絡上自由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義務自覺維護網絡秩序,在網絡上發(fā)表言論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更不能對現實生活和社會形成危害。一旦公民在網絡上散布謠言,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他提醒,網絡空間作為公共場所,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網民在享受互聯(lián)網帶來便利的同時,應自覺遵守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絡名人社會責任論壇”所達成的“七條底線”及有關規(guī)定,堅守法律道德底線,做到不造謠、不傳謠。
來源: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