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柯
10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在距離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還有10天時,釋放這樣的議題,顯然意味著一種明確而篤定的立場:越是推進市場化改革,就越要加強社會救助,這是政府“善治”的一體兩面。
社會救助是一個底線問題,正如此次會議所指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是一項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要編織一張兜住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確保網底不破。”有了這樣的底線制度安排,才能在社會發(fā)展進程中營造出一種安全感,相當一部分國民個體才不會處于一種對生存窘境的擔憂甚至恐懼。
這樣的擔憂和恐懼一旦成為現實,其基本的生存權利一旦得不到保障,則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很難不面臨嚴峻沖擊。令人痛心的事例確實也一再發(fā)生著:有開胸驗肺者,也有自我截肢者。他們的命運令人悲嘆。這片土地上,本不該發(fā)生類似的極端事件。
免于這樣的擔憂和恐懼,即在基本生存權利上可以預期國家的“兜底”,這不僅涉及個體生活,更涉及人格尊嚴。負責任的政府須正視和保障國民的尊嚴,有尊嚴的國民方能在真正意義上塑造出有尊嚴的國家。
同時,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絕非一個單純的“消極”命題。其“積極”價值在于一種引領性的社會能量:一旦人們消除了后顧之憂,則安心地就業(yè),將有助于激發(fā)職業(yè)道德;努力地創(chuàng)業(yè),將有助于打造經濟升級版。
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目前已在社會上和國民心中引發(fā)了一場對于“深化改革”的強烈預期。這種預期,既指向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建立真正的、充分的市場競爭機制,也指向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的社會保障系統。實際上,“善治”一定意味著平衡,即在效率和公平之間不斷尋找適合當前社會發(fā)展階段的最佳動態(tài)平衡點。
“好的市場經濟”既追求效率又守護良心。及時有效的社會救助本就是“好的市場經濟”的題中應有之意,“改革紅利”中本就包含日益增長的可支配的社會救助資源。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直接對應于推進市場化改革,促進社會公正,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
從本質上說,社會救助彰顯了一個國家應該秉承的政治倫理。事關正義,茲事體大。一方面,這是執(zhí)政情感的體現,也是政府良心的體現;另一方面,這又需要成熟的執(zhí)政技巧,正如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所指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漏助、錯助、騙助’行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絕盲目攀比和‘養(yǎng)懶漢’現象,確保使寶貴的社會救助資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
深化改革,值得期待的東西很多,“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無疑是其中基于民生民本的重要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