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護者,是我們的初心和使命。”章振豐將這句話奉為座右銘?,F任福鼎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的他,自2008年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以來,始終秉持一顆盡心履職、正氣守護的坦誠之心,以執(zhí)著的堅守奮戰(zhàn)在公訴一線。
13年來,章振豐經辦各類刑事案件869件1100多人,其中大要案28件160多人。他辦理的案件無一超期限、無一定性錯誤、無一違反程序,追訴漏犯數十人,提起公訴的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決。
15天庭審直播
精彩表現獲網民點贊
2015年11月9日,張某星等3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罪一案開庭審理。33名被告人、15天庭審、指控11項罪名,庭審全程進行網絡直播,這對于公訴人來說,無疑是一場硬仗與考驗。
庭審時,面對被告人的翻供與辯解,作為公訴人之一的章振豐耐心傾聽、沉著應對,以有理有據有節(jié)的舉證逐一推翻。直播間內,章振豐的精彩表現贏得同步觀看庭審直播的網民點贊。
庭上出色表現的背后,是章振豐等公訴人庭前夜以繼日的付出與努力。其所在的辦案團隊針對該案共審查卷宗176卷,提審犯罪嫌疑人80多次,最終形成800多頁53萬多字的審查報告、3萬多字的起訴書。庭下,他對每一起事實、每一份證據都仔細研判,全面預測收集辯點,反復進行模擬,確保能夠自如應對庭審中的各項突發(fā)情況。
2018年,該案入選最高檢發(fā)布的《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典型案例選編(第一輯)》。
48小時連續(xù)加班
挖出“套路貸”背后“保護傘”
“辦案質量就是公訴人的生命線,要敢于勇于亮劍。”2019年,溫某龍等23人“套路貸”系列涉惡案件系寧德市首例 “套路貸”案件,章振豐主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偵查,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這起案件主要以網絡放貸的形式,進行‘套路貸’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益。”章振豐介紹,該案主要的證據形式是電子數據,要特別注意電子證據合法、規(guī)范地提取及轉化和固定的形式。
為此,章振豐放棄休息時間,在辦公室連續(xù)加班兩天兩夜,查看百余份電子數據,察微析疑,從中發(fā)現一名輔警人員為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保護傘”線索。章振豐立即深挖線索,并將案件移送監(jiān)委。在監(jiān)委調查案件完結的第一時間,他馬不停蹄地進行案件審查,并在7日內提起公訴。
202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推進網絡空間治理”為主題的新聞發(fā)布會。該案作為“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 推進網絡空間治理典型案例”之一發(fā)布,對此后類似案件的辦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23萬字審查報告
促被告人認罪認罰
“對工作崗位負責,對案件負責。”這是章振豐的責任感,也是他長年累月的堅守信條。而在這責任與堅守的背后,是他的默默付出和奉獻。
2020年6月,寧德市檢察院將張某龍等14人“套路貸”涉黑案指定福鼎市檢察院管轄,福鼎市檢察院指定章振豐為該系列案件的承辦人之一。彼時,章振豐正值父母不在身邊、孩子幼小缺人照顧的困難期,但他沒有推脫,毅然接受這份任務,“啃下”這塊疑難復雜案件“硬骨頭”。
類似因工作而無法顧及家人的情況時常有之,每每提起,章振豐都心懷愧疚。他說:“這是院領導對我的信任,也是我自身必須履行的職責,我無怨無悔。”
接到任務后,章振豐多次前往公安機關開展提前介入工作。同時,他以時不我待的工作節(jié)奏,抓實案件時間節(jié)點,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審查工作中。200多卷的證據材料,他用了不到1個月的時間審查完畢,并撰寫了400多頁23萬多字的審查報告。
在從嚴從快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章振豐還多次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全面闡述認罪認罰刑事司法政策和檢察機關量刑依據,促使其中12名被告人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福建法治報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