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 各種新型詐騙手段層出不窮 近日,福鼎市檢察院對 一起幫助詐騙團伙撥打詐騙電話的案件 以詐騙罪提起公訴被判決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林某從朋友處獲悉,幫助詐騙團伙撥打詐騙電話可以獲得報酬,便主動加入對方給予的QQ群,按照群內“客服”的指示,用自己其中一個手機撥打大量電話并保持通話,同時使用另一個手機與“客服”接通QQ語音,兩部手機打開免提放在一起,搭建簡易“手機口”,幫助“客服”與受騙對象直接通話。在通話中,“客服”以“取消微信百萬保障”等話術騙取被害人錢款。僅三天,林某幫助“客服”撥打電話致被害人被騙50萬余元,林某從中獲利300元。 福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該案后認為 林某明知他人實施詐騙而提供幫助 應當認定為詐騙罪的共犯 對該案提起公訴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 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提醒 “手機口”詐騙,是指兩部手機通過同時打開揚聲器,一部手機通過網(wǎng)絡軟件接通詐騙分子,另一部手機撥打不特定被害人電話,通過語音中轉,使得雙方可以直接對話。這種方式可以掩飾詐騙電話歸屬地,更加具備隱蔽性和欺騙性。檢察官提醒大家,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仍然幫助詐騙團伙架設呼轉設備、批量撥打詐騙電話,或是提供手機卡、通信工具予以幫助,無論是否獲得報酬,都將被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廣大群眾切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淪為詐騙分子的“幫兇”。 千萬不要成為“電詐”工具人 同時,為了守護好您的錢袋子 也請及時下載 “國家反詐中心”APP 設置好手機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