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多國計劃研發(fā)或開展落地測試,央行數字貨幣漸行漸近。國際清算銀行近期發(fā)布報告指出,今年是央行數字貨幣崛起的一年,截至7月中旬,全球至少有36家央行發(fā)布了數字貨幣計劃。其中,厄瓜多爾、烏克蘭和烏拉圭等完成了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試點;中國、巴哈馬、柬埔寨、東加勒比貨幣聯盟、韓國和瑞典等正在試點。
所謂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央銀行發(fā)行的數字貨幣,其功能屬性與紙幣相同,可以被視為紙幣的數字化形態(tài)。我國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fā),相較而言走在世界前列。目前已經透露出的數字人民幣DC/EP測試內容主要集中在零售支付場景,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府服務等多個領域,條碼支付、近場支付等多元支付方式并存,可以滿足當前消費者對支付便捷、高效的需求。
數字人民幣的支付與目前主流的移動支付有何區(qū)別?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益平表示,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最大優(yōu)點是具有法償性與真正無成本。“法償性意味著可靠,只要有密碼就可以兌換人民幣,不會因為企業(yè)或者銀行倒閉而影響兌付,零成本意味著其普惠性更好。”
從使用體驗看,數字人民幣支付和移動支付感受可能差不多,但有一點明顯區(qū)別——移動支付使用時必須接入網絡,數字人民幣離開網絡照樣可以使用。同時,收款方不得拒收數字人民幣。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按照人民幣法償性規(guī)定,以數字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
央行數字貨幣發(fā)行后,現金是否還有用武之地?國際清算銀行的研究顯示,目前各國設計的央行數字貨幣模式中,沒有一種旨在徹底取代現金,而是希望成為現金的補充。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要從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并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幣。在商業(yè)銀行賬戶里的余額,實際上已經是以數字化形態(tài)存在了,沒有必要再替換。不少專家認為,即使推出央行數字貨幣,在相當長時間內,法定數字貨幣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金,二者將長期共存。(記者 姚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