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打著“健康、時尚、輕松戒煙”的旗號,近些年逐漸成了一種潮流,尤其在年輕人中流行。一些不法分子瞄準了其中的商機,將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毒品勾兌入電子煙,行話稱之為“上頭”電子煙。
“上頭”電子煙外表和普通電子煙并無兩樣,吸食后讓人很“上頭”——輕則出現(xiàn)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反應,重則休克、窒息甚至猝死,屬于涉毒電子煙。
經派出所查明,阿翔(化名)在酒吧上班時,認識了一個朋友黑子(化名)。一天,黑子來阿翔家里喝酒,倆人喝上頭之后,黑子在網(wǎng)上下單購買了電子煙,讓人送到阿翔家。
黑子說:“這電子煙不一樣,抽完會很嗨。”
阿翔抽了幾口,抽完之后暈暈的,還有興奮的感覺。就這樣抽了幾次之后,東窗事發(fā),派出所上門查處,阿翔被抓個正著。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阿翔的毛發(fā)樣本檢測含有合成大麻素。
派出所認定
阿翔吸食電子煙屬于吸食毒品行為,鑒于他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且能夠配合吸毒檢測,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阿翔不服該行政處罰決定
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阿翔自己陳述曾在家中多次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煙,派出所提供的詢問筆錄及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均經阿翔核對后簽名捺印,且司法鑒定意見也已告知阿翔。據(jù)此,派出所認定阿翔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煙。
阿翔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吸食含有國家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如含有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就是吸毒。
法官提醒
“上頭”電子煙是毒不是煙,上頭是真,上癮更上罰。怎么防止自己不小心買到這種“上頭”電子煙?其實,最最最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不要放任你的好奇心,不要傷害你的錢包!當然啦,對于身心健康最好的方式就是早日戒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已于2021年7月1日列入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