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劉常娟)2016年10月至11月間,福鼎一男子薛某虎因難以償清賭博及個人債務(wù),便謊稱其名下?lián)碛幸患夜竞桶宀膹S,企圖以公司和板材廠購買原料、申請貸款需要資金為由向林某菊詐騙錢款。為了進一步獲得林某菊的信任,薛某虎又虛構(gòu)了一個朋友“阿壽”,使用阿壽的名字另行注冊微信賬號與林某菊聯(lián)絡(luò),以驗證其本人資產(chǎn)狀況及“借款”理由,最終陸續(xù)騙取林某菊48.3萬元。
同年12月4日晚,被騙的林某菊與丈夫李某練為了討回所騙錢款,趁薛某虎再次向其借款之機,召集王某、葉某、林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山前街道彩虹橋頭將薛某虎控制。隨后李某練夫妻二人將薛某虎先后帶至某酒店、馬仙宮、涼亭等處進行非法拘禁,期間用繩子捆綁住薛某虎,并幾次甩手抽打薛某虎。輾轉(zhuǎn)兩天后,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后趕至我市某酒店內(nèi),將實施非法拘禁的李某練夫妻抓獲,并當場解救出薛某虎(另案處理)。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練、林某菊結(jié)伙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二人行為均已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結(jié)合二人毆打、坦白情節(jié),并參考所在社區(qū)意見,遂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練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被告人林某菊犯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