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wǎng)訊(周穎 游紹平)情侶合伙利用女友社交賬號偽裝“單身”,與網(wǎng)友聊天培養(yǎng)“感情”后共同實施詐騙。日前,市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陶某超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60000元;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40000元。
陶某超與張某系情侶,同居且育有一子。2020年9月,兩人在網(wǎng)絡游戲中結識被害人陳某,并添加其為微信好友。2020年9月至10月間,兩人向陳某隱瞞二人同居關系,由陶某超使用張某的微信號偽裝成張某與陳某聊天培養(yǎng)感情,張某亦配合陶某超通過發(fā)送微信語音、個人自拍照、微信聊天的方式騙取陳某的信任。后兩人編造為陳某購買黃金首飾、手表、電腦及手機損壞、車輛維修、繳納罰款、去福建看望被害人需要油錢、路費等理由,共騙取陳某錢款近20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陶某超、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兩人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