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因個人車輛曾被他人刮花,男子酒后將怨氣撒在了停在路旁的十輛無辜車輛。近日,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景拘役六個月。
今年5月某日凌晨,李某景醉酒后徒步回家,路經桐城街道某路段時,看著路旁停著的兩排轎車,想起自家的轎車曾慘遭他人刮花的事實,一時怒火中生,便從兜里拿出鑰匙,朝著其中的十輛車下手,造成車身、引擎蓋等多處損壞。撒完怨氣的李某景當即便離開現場。他的所作所為也被路邊的監(jiān)控一一記錄。一個月后,李某景向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他的家屬也積極賠償被害人共計8800元的經濟損失并取得對方諒解。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景無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價值共計8800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結合其自首和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